无发票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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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开具发票的情形
没有发票的情形一般分为两种:
1、单位内部原因导致的
2、外部原因导致的
内部原因导致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费用支出发生在公司内部,无需取得发票,另一种是发票遗失了。
第一种情况比如发工资,领用原材料等情况,这种时候是不需要取得发票的,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即盖有公司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工资表、领料单等。
第二种情况,经办人把发票遗失了,这种情况需要去到开票单位开证明借出原发票复印并在复印件上盖章才能用以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其次,外部原因导致,外购货物,购买货物是货到付款,付款之后再开发票,货物和发票不是同时到达,货物已经到达并且已经验收入库了但发票才刚开出,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到月底先不用急着做账,等着发票到了再做账即可。
但如果到了月底发票还没有到达,那么则应该用暂估价入账,下月初再用红字或者做一笔相反的分录冲回原来的账目,等到发票到了再入账。
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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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甲公司3月18日购入A材料一批,合同价款300万元,3月20日货到验收入库后同意支付款项,3月30日发票尚未收到。则甲公司在3月30日时,应按A材料暂估价300万元先入账。
借:原材料——A材料 3 00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价 3 000 000
4月1日再冲回原来的分录:
借:应付账款——暂估价 3 000 000
贷:原材料——A材料 3 000 000
等到4月5日收到发票并支付货款时,再按发票金额做账:
借:原材料——A材料 3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390 000
贷:银行存款 3 390 000
总之,在做账的时候一定要具有合法的、能证明真实业务的原始凭证才能入账,若是使用白条或者收据入账的费用,在汇算清缴时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需要进行调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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